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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范文_行政答辩状范文分析
tamoadmin 2024-08-19 人已围观
简介1.交警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2.行政复议机关答辩状3.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答辩状范文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答辩状的格式大致如下:答辩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1.交警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
2.行政复议机关答辩状
3.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答辩状范文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答辩状的格式大致如下:
答辩人:
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交警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
行政答辩状
(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名称
所在地址
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实例: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 **市公安局。
所在地址 **市**大街**号。
代表人姓名 陈**,局长,电话********。
因刘**等人诉答辩人滥用职权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刘**等人具有违法事实。
**学院学生刘**等7人自1989年入学后,经常聚集在一起躲在学生宿舍或无人上课的教室内。当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他们就在楼道里或者学院内路灯下继续,直至第二天凌晨。赌资也由最初的几元、十几元饭票发展到数十元、上百元生活费。据刘**在我局交待,最多的一次赌资达数千元,甚至将学习用品、衣物等押上。
对于刘**等人的行为,其所在学院多次教育,但刘**等人不思悔改,直至发展到今年4月26日晚刘**等5人闯入其班主任胡**老师的单身宿舍,对曾经批评、教育他们的胡**老师进行恐吓和威胁。刘**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处罚法》第**条第*项、第**条第*项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刘**等人在起诉状中称他们的行为“没有构成违法”,与法律规定不符。
2、对刘**等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是公安机关的正当职权,符合法律规定。
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者予以行政处罚,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属于公安机关正当的职权范围。在刘**等人行为构成违法、且经该学院有关领导批评教育仍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刘**等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7~15日、罚款200~1000元的处罚,既是正当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有法可依的。在对刘**等人的处罚过程中,公安机关并无半点滥用职权的表现。
3、刘**等人被学院开除,与公安机关无关。
刘**等人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在此期间,刘**等人所在学院根据刘**等人行为的情节、性质和他们的一贯表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这是学院自身的职权,也是由学院自主决定的,公安机关并未参与意见。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本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由两个不同的单位行使职权,却被刘**等人混淆,并在起诉状中指责“正是由于公安机关的错误处罚导致了学院作出错误的处理决定”。对于这种无理指责,公安机关是不能同意的。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刘**等人予以行政处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非滥用职权。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驳回刘**等人无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1、本答辩状副本7份;
2、刘**等违法证据材料11份;
3、刘**等人交待材料9份。
答辩人 **公安局
1991年5月25日
行政复议机关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答辩状范文
行政复议机关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大家了解过相关的书写格式吗?我为大家准备了一份行政复议机关答辩状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行政复议答辩状(医药类)1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因 申请人 不服我单位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国食药监复受字[ ] 号),现答辩如下:
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
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作出行政行为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此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辩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答辩状2
答辩人:谢金富,男,74岁,汉族,贵州省罗甸县人,住龙坪镇祝家庄原爆竹厂。
委托代理人:袁国庆,贵州红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对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得村上八组不服罗甸县人民作出的《罗甸县人民关于谢金富与五星村委、上八组土地使用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罗府土字(2011)3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现答辩如下:
请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依法决定维持?决定?。
理由如下:
一、?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1、答辩人对罗甸县人民处理争议地提供了以下证据:(1)、《征用土地办议书》复印件一份;(2)、《罗甸县土地管理局关于用地建厂的批复》(1993)罗土(建)字第26号复印件一份;(3)、《罗甸炮竹厂1:500宗地图》复印件一份;(4)、《贵州省罗甸县创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测绘报告》复印件一份;(5)、《申请书》复印件一份;(6)、《土地补偿款领条》复印件一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罗国用[龙坪]字第001号)复印件一份;(8)、《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复印件一份;(9)、《延伸荒坡补偿费领条》复印件一份;(10)、《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
(0578925号)复印件一份;(11)、《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黔财综字0894583号、0890239号)复印件各一份;(12)、《贵州省耕地占用税税票》(96黔财农税占字0009094号、0170985号)复印件各一份;(13)、《贵州省耕地占用税征收收据》复印件一份;(14)、《罗甸县国土局关于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的答复》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上八组对罗甸县人民处理争议地提供了以下证据:
(1)罗甸县国土局《土地权属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2)五星村(原五星大队上纳生产队)社员陆庆灯、陆米建坤、陆庆祝、陆庆荣、陆庆祥、陆庆辉、陆庆安持有的《罗甸县社员自留山证》(证号分别为罗林字第6950、6951、6952、6953、6954、6955、6956号)复印件各一份;
(3)五星村下纳组村民陆庆会、陆庆辉、陆庆田、陆龙其、陆运能、陆运南、罗国良、罗家明、罗国民、罗家平持有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各一份,经罗甸县人民派员走访调查,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五星村上八组提供的以上证据不在争议地范围内。
以上证据材料充分证明答辩人对争议地的使用权具有不可争辩的事实。
3、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上八组在提出行政复议中认为:答辩人用罗国用(龙坪)字第00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掩盖了2000年8月11日与王祖义背着五星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私下非法买卖土地签订?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的行为侵占了五星村的集体
土地,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上八组以上认为错误。
理由:答辩人使用罗国用(龙坪)字第0001号国有土地是合法有效的行为;2000年8月11日,王祖义代表五星村(法人代表)与答辩人签订?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答辩人虽然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签订?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及领条上盖有五星村委会的公章。
这是代表五星村委会的法律行为,不是代表王祖义的个人行为,在?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上难道还要五星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成员签字吗?目前签订合同还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设王祖义收到答辩人支付的土地转让费后没有给集体,那是别一种法律关系,为此,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上八组的认为依法不能成立。
4、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得村上八组在提出行政复议中请求宣告?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无效错误。
理由:行政复议机关对?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有效无效无权确认,行政复议机关只有对?决定?维持;限期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无权宣告?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无效,故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上八组请求宣告?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无效错误。
二、?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决定?适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
议,由乡级人民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别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决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土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解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答辩人依法办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签订有?延伸土地转让协议书?,同时,答辩人使用争议地已十多年,申请人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委会和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上八组无人主张过权利,?决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是正确的,为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请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依法复议决定维持?决定?为谢!
此致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
答辩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行 政 复 议 答 辩 书3
答辩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
法定代表人:王迎波 任该区区长。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请求撤销《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房屋征收决定》(郾政征20153号)而提起行政复议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具有作出郾政征20153号征收决定的合法主体资格 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漯河市人民《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区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本案中,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郾城区沙北街道办事处,属答辩人的管辖范围。
答辩人对该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具有法律依据。
二、答辩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
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两委会向答辩人提交了有关城中村改造的决议、申请,小李庄两委会城中村改造战略合作伙伴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向答辩人提交了小李庄社居委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另根据答辩人及其职能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小李庄社区居委会被征收范围内的现居民居住的房屋大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砖混房,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缺少自来水、燃气,没有消防通道,排污排水管道不符合国家规范,电路老化破损,广大社区居民生活在严重的恶劣环境之中。
另外,居民多以打工、做小生意为主,收入状况急需改善提高。
根据以上情况,答辩人关于小李庄的房屋征收决定中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
三、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1、答辩人作出决定之前,依据法律规定,征询了有关部门的意见。
根据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本案中,答辩人作出征收决定之前,答辩人负责房屋征收的职能部门?漯河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国土局、漯河市城乡规划局郾城分局发出征询意见函,以上单位均已复函。
上述复函称: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上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区域符合漯河市中心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实施范围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该区域符合漯
河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2、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在拟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向拟被征收人公布。
《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七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拟征收范围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房管、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予以核实,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本案中,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拟征收的范围内组织人员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制作了一式两份的登记表,由调查人员及户主签字确认,当即向户主公布并向户主发放一份。
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称,至今没有公布调查结果,不符合事实。
3、答辩人对征收补偿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论证、征求意见并公示。
根据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
?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本案中,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拟定?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即报给了答辩人。
2014年9月26日答辩人组织了?郾城区、区人大、区政协、信访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维稳办、法制办、土地局、规划局、征收办、两改办、沙北办事处、小李庄社居委代表?等有关机关代表参加了论证会,就征收办拟定的方案进行论证。
会后,按照论证会的
要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被征收人发放了关于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表。
在规定征求意见30日的.期限内,共收到回复的意见307份,其中,290份同意郾城区征收办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2014年10月29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汇总及征收意见与修改情况说明,予以公示。
2015年5月9日,?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小李庄居委会宣传栏内予以张贴公布。
4、答辩人依据法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小李庄的房屋征收工作进行了风险评估。
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讨论决定。
?2015年4月19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在小李庄征收范围内张贴了?关于召开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的通知?,向各被征收人发出了参加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的通知。
同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发出邀请函,邀请郾城区人大、区、政协、两改办、沙北办事处、城乡建设局、法制办、信访局、维稳办、审计局、监察局、环保局、财政局、市土地局郾城分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参加?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
会后,根据各方意见,郾城区征收办向答辩人提交了?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征收补偿安置费已足额到位。
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本案中,根据小李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项目首期拆迁安置为120户,按预算每户需补30万元,共计资金3600万。
2015年4月16日,漯河市财政局国库科收到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征收补偿费4000万元。
6、2015年5月9日答辩人作出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当日答辩人在小李庄宣传栏中,以通告的形式将上述征收决定的内容予以公告。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四、关于其他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所述理由的答辩意见。
1、在申请书中,被答辩人称?开始征收后实际使用征收方案与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中所附征收方案不符,如置换面积、安置费、搬迁奖励等,应推断为答辩人的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要求?。
该理由与事实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执行的是经过公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超过该方案标准补偿的部分,是小李庄村委会与开发商协商的结果,是开发商让利的结果。
2、被答辩人在申请书的第二部分称,小李庄的征收的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
征收部门给被征收人200平方以外的合法建筑按每平方1370元补偿,该标准是经过合法的评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评估得出的结论;被征收人称小李庄附近区域商品房价格在5000元以上,是指经过开发商开发的成熟的、环境优美的商品
房小区的商品房价格,而小李庄本身的房屋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简陋、房屋破旧,不具有可比性;据测算,开发商根据目前的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建设成本应超过5000元,小户型超过20平方的部分按5000元购买,开发商是没有利润的。
3、被答辩人在申请书第三部分中称,小李庄社居委为征收补偿方案中的建设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
《漯河市人民关于印发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的通知》第七条之规定:?城中村改造坚持主导、市场运作、区级负责、村为主体、群众自愿、一村一策、让利于民、多方共赢的原则。
?根据上述规定,村委会或者社居委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可以建设单位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
这也符合该条规定的市场运作精神,开发商是开发运营的实施单位,只要开发商具有合法的开发资质,该项目即可实施。
4、被答辩人在申请书中第四部分中称,小李庄自投资金自进行改造的决定,未举行村民大会或者居民大会,依法不能执行。
本案中,小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不是由小李庄社居委自投资金建设的,而是由开发商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
因此,不存在村民大会或居民大会开会通过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主体适格、征收对象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被答辩人申请复议的理由均不成立。
请漯河市人民依法维持答辩人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此呈
漯河市人民
答辩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 2015年7月23日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名称:所在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案件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此致χχ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份答辩人:年 月 日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